一、关于合同诈骗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需要考量多个重要因素并参照相应法律法规做出判断。具体来看,该犯罪所侵害的法益乃是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当事人享有的财产权益。其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亦或是法人组织等各种形态。从主观层面上看,罪犯在实施此类行为时,必定具备明确的故意,且仅仅只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这就是所谓的“非法占有所为”。而从客观方面看,这类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财物,并达到一定金额以上。
依据我国现行立法,构成欺诈手段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通过虚构无实单位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其次,通过制造、涂改或者盗窃其他已经失效的票据,或者伪造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
再次,尽管自身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但却利用签订小额合同或者分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和交付合同;接下来,在接受了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贷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迅速逃离现场;
最后,采用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方式进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对于以非法侵占为动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通过欺诈手段从另一方当事人处获取财产利益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则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并进行检控:
第一种情况是个人实施此类欺诈行为,所涉及的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
第二种情况是由单位直接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了这种诈骗行为,且诈骗所得均归属到单位,其诈骗金额在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关于合同诈骗罪认定条件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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