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可以判监视居住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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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涉嫌盗窃罪者,满足特定条件可监视居住。这适用于可能被轻判或因病、怀孕、哺育需照顾者。若保释候审可能危害社会,也考虑此措施。具体是否适用,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综合评估。
盗窃罪可以判监视居住吗

一、盗窃罪可以判监视居住

对于涉嫌盗窃罪的被告方或者当事人而言,当满足某些特定条件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被批准实施监视居住。这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针对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之间的犯罪者;或是患有严重身体疾病而无法自主照顾起居,或是已经怀孕并处于哺乳阶段,或其子女正待哺育的女性;以及假使采取保释候审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情况下,也会考虑采用监视居住。

然而,是否适宜采用此项措施,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盗窃罪可以判十年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实施盗窃行为且所盗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严厉处罚

根据实际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般情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较大的范围内(通常指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将面临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则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案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这种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尤其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只要盗窃者所盗取的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司法机关就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诸如深圳等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涉案金额往往需要达到2000元至3000元才能触发刑事追责机制。

由于各个省市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因此各省市的人民法院及检察院需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适用刑罚的具体数额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可以判监视居住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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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可以判监视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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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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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盗窃罪监视居住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逮捕条件,但在特定情况下如重病、怀孕、哺乳期、抚养无自理能力者责任重大、案件特殊需采取此措施或拘留期满等,可采取监视居住。若盗窃嫌疑人符合上述任一情况,依法可实施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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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地点怎么确定,监视居住的对象有什么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
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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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被判监视居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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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地点怎么确定,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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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
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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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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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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