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累犯并非完全等同的概念。后者则特指之前曾因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处罚,且其刑期已经结束并予以释放或获得赦免之后,在五年之内再度实施故意犯罪,并且该犯罪行为应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处罚的犯罪分子。若某人在过去的五年间曾犯下盗窃罪行,随后又在相同时间段内再次实施故意犯罪,且满足累犯的所有条件,那么此次犯罪便可被视为累犯。
然而,若此人在五年内未再实施任何故意犯罪,或者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不需要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处罚,那么仅凭盗窃罪本身,尚不足以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盗窃罪算不算犯罪主体地位
关于盗窃罪的犯罪主体问题,我们可以明确指出其并无单位之列。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盗窃罪的主体属于一般公民范畴,凡是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6周岁)以及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者,皆有可能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在主观心态上则体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不法意图;
而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国家、集体或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权益;
至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才能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算不算累犯”,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