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定有罪之后,是否必须返还所挪用之资金,此乃视具体案情而定。若在定罪之前已将所挪用之资金悉数归还,则在作出判决之时,通常不会再对该问题进行讨论。
然而,倘若在作出判决之际,所挪用之资金尚未得到归还,法院往往会在判决书中明确要求被告方将所挪用之资金予以偿还。除此之外,即便在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方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判决书的规定,切实履行归还所挪用资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被起诉吗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的刑事追诉门槛设定如下几点:
第一,涉嫌犯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实体中的员工,且其在职权范围内实施了挪用行为;
其次,这些被挪用的资金必须是所在单位的资产;
再次,挪用金额须达到一定数量级,其中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并逾期未归还原单位资金在一至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
2.将原单位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数额同样在一至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3.将原单位资金用于违法活动,数额在五千至两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被判刑还用还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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