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系指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条文,例如在未经执行机构同意的前提下,他们不得擅自脱离其所在地的行政区域或者回避特定对象等。
另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而在此期间,若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发现不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情况,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应立即解除这项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未曾间断,并且也未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通常无需再次面临拘留。
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可能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重新拘留,同时也可能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此,是否需要再次拘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案件的进展状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为表现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因素。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已满且无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将不会再进行拘留;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新的犯罪事实,则可能会面临重新拘留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办完后怎么办
自解除拘押等待审判期间,犯罪嫌疑人应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随意离开其临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
其次,若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原居住地,则必须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方可离境;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到案接受询问;
最后,犯罪嫌疑人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伪造证据或串通供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办完还拘留幺”,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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