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自己去外地可以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前,是不能够擅自离开其居住的所在市、县级行政区域。因此,若您有前往外地的需求,必须事先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将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根据此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执行机关有权对您的保证金进行部分或全部的没收处理,同时还需视情况而定,要求您进行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甚至可能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自己能办理吗
在法律实践中,当事人既可自行办理取保候审事宜,亦可授权委任其他人士代为办理。
然而,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方能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或是附加适用刑法的,均符合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案件可能导致其被判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经过调查评估证实其若被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时,亦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自己去外地可以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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