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想取保候审了可以退钱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措施。在特定条件下,被告或者涉嫌犯罪之人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之后,将获得在审判之前离开关押场所的权利。
然而,如若在执行过程中决定不再延续此项请求,即希望解除取保候审,那么从理论上来讲,所缴纳的保证金理应予以退还。但是,这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至于能否成功退回款项以及如何进行退款,往往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的影响,比如是否出现了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等等。而当保证金被依法没收时,通常是由于被告人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不想取保候审怎么解决
1、当事人,即已被准许实施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或他本人,应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做出此项决定的司法机关或是实际执行此项措施的机构表达自己希望撤销取保候审的愿望,同时要详细说明在整个取保候审阶段内,自己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和责任,未曾触犯任何法律法规。
2、当满足了撤销取保候审条件时,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撰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然后由办案人员根据报告书内容,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以完成撤销取保候审的所有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
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想取保候审了可以退钱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