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否离开本市
在被准予保释期间,一般状况下,犯罪嫌疑人享有免除了监禁,可以离开所在城市的权利,但是,为了确保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他们仍然需要遵守公安机构所制定的出行管制规定,以及随时准备出庭接受审判的义务。具体的活动空间与自由度可能会因案情实际情况及担保措施的差异而受到适度限制。在需要离开城市进行长时间或跨地区旅行时,通常需事先获得公安机构的核准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能否折算实刑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是无法将其与刑期相抵扣的。
这主要因为仅当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正式下达前已处于强制羁押状态时,才能在此后的刑罚中扣除相应的时间作为抵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拘留,则每拘留一天需要按照两倍的比例来折算成应服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能否离开本市”,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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