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最新修订 | 2024-07-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编写已过诉讼时效的答辩状无固定格式,需澄清案件事实,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考虑其他抗辩理由。合同成立需双方签章或指纹确认,即使一方已履行义务且另一方接受,也不能代表合同生效。合同原则上应书面签署,若未遵循规范,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合同仍视为成立。
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一、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1、关于怎样编写一份关于已过诉讼时效答辩状,实际上并无特定的范式或格式,通常只需澄清有关案件的核心事实情况,援引最新公示生效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相关法律条款,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的抗辩理由,如有则应一同纳入答辩意见中,后续则需要加上答辩人或辩护律师的署名及致谢等内容即可。

2、对于当事人之间通过签订合同书来达成协议的状况,那么从双方都亲自签章或者以拇指指纹作为见证的那一刻起,便可被视为合同正式成立。当然在此之前,即使一方已经全面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已经接收此种行为,亦不能代表合同已经生效。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间事先达成的共识,任何形式的合同原则上都应该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签署确认,但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未能遵循这一规范,那么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其表示接受,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视为那份合同已经正式成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还钱会怎样

1.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我们应当优先选择与相关当事人进行积极且富有建设性的磋商,以期促使双方就原有的借款协议欠款约定达成新的还款承诺。

2.若诉讼时效已过,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方案,则债权方有必要考虑向债务方发送书面催收逾期未付账款通知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0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编写已过诉讼时效的答辩状无固定格式,需澄清案件事实,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考虑其他抗辩理由。合同成立需双方签章或指纹确认,即使一方已履行义务且另一方接受,也不能代表合同生效。合同原则上应书面签署,若未遵循规范,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合同仍视为成立。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请问时间我借了一笔钱,但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还上。那个人要把我起诉到法院,请问有关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答辩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人民法院转来
——关“___________________而造成的损失
__________元”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对保险情况予以认可
被答辩人在我公司投保了机动车__________保险及__________险_______万,发生事故时尚在保险期内。
二、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费用不予赔付
本案所涉_________发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上述的事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从______发生之日,即被答辯人_____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过
_______的诉讼时效,且不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的情形。据此,对超过诉讼时效的部分,答辩人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
三、被答辯人主张的以下不合理费用答辩人不予赔付
1、误工费
被答辩人_______其主张误工费不合理。被答辯人______也未提供与其他收入相关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和完税证明,因此,误工费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2、营养费
营养费的计算,医嘱没有明确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被答辯人主张_______元数额过高。
3、护理费
被答辯人护理费的计算参照的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而______发生是在______年,应当参照_______年事故发生时的标准。其次,被答辩人________的护理期计算重复。
4、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
根据被答辩人的实际情况,其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合理的费用应该是_______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_____对于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合法且不合理。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律师提示:用户可根据页面提示或列举完成本范本填写,但本范本仅供参考,请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诉讼被告如何答辩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诉讼被告如何答辩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诉讼被告怎么答辩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被告怎么答辩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劳务纠纷 劳务用工单超过诉讼时效 我该怎么答辩
[律师回复]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
离婚答辩状,原告答辩后还是原告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答辩人:×××,男,36岁,汉族,重庆合川人,住合川区合阳办明珠苑c区c幢6—2号;被答辩人:×××,女36岁,汉族,重庆合川人,住合川区合阳办久长街149号2单元8--2号。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事实理由答辩如下:第
一、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不能成立,请人民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被答辩人在其诉状中称,答辩人与其于2007年12月14日结婚后经常以酒发疯,“把我打得全身到处是伤。”这是无稽之谈。可以负责任地讲,无论是2003年双方
第一次结婚,还是2005年离婚后2007年复婚,在此期间,答辩人均未打过她,更莫说毒打她。实事求是地讲,要说打,答辩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平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也没发生过感情破裂的矛盾。这次被答辩人提出离婚,主要是有两件事不合她意:
第一件事,是她提出我们还生一个孩子。答辩人考虑到双方属再婚,且双方各都已有一个小孩了,答辩人的小孩黄柚钦随自己生活,被答辩人的小孩随其前夫生活,如果再生一个小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一是要罚款,二是自身也无经济条件,因此不同意再生一个小孩。她很不高兴。
第二件事,她又提出将其女儿的抚养监护权变更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因其前夫坚决不同意,加之答辩人及父母也不同意。因此,她便提出离婚相要挟。请查明事实驳回其诉讼请求。第
二、被答辩人提出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房产,也是无事实依据的,请求查明事实,驳回其请求。第一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05年1月离婚,双方无共同财产,2007年12月14日复婚,短短一年时间,怎麽会冒出了这麽多财产!这是不存在的。答辩人在经营桶装水,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被答辩人在新世纪上班,每月500元左右,这些收入还要供一家人吃饭、生活,哪来这麽多财产!这也是不存在的。关于房产问题。答辩人的父亲黄永学于2009年5月12日以答辩人的名义在合川区合阳办锦城路19号3幢3—6—2买了一套住房,116.16平方米(答辩人现住处),总房款32万元(加上杂支及购买房内家具家电共计用去38万余元)。2009年12月14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向父亲黄永学借现金20万元(双方向父亲出了借条),同年12月15日,答辩人又向父亲黄永学借9万元交房屋按揭款。至此,房款还差85818.3元。婚姻存续期间,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实际共同交房款只有11000多元,即2009年7至12月,每月由答辩人交1200元;2010年1至7月,由答辩人每月交600元。其余费用均是在答辩人父亲黄永学那儿借的。2008年1月,答辩人买了一辆摩托车属实,但其费用属父亲出资。除此之外,双方没有其他共同债务。至于合川区合阳办瑞山西路茶花街1幢底层2号门市,这是答辩人父亲黄永学2002年就为其孙黄柚钦在交通街买的房屋,一直是黄柚钦的户名,去年这里拆迁,父亲就用该房屋补偿款重新在这里买的合川区合阳办瑞山西路茶花街1幢底层2号门市,仍是黄柚钦的户名。没用完的款9万元,2009年12月15日借给答辩人付了购房按揭款。这怎麽是共同房产呢!此呈合川区人民具答辩状人:×××2010年7月14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已经超过欠款诉讼时效怎么写答辩状
对于已经超过欠款诉讼时效的答辩状应该居中写标题,介绍答辩人的基本状况,表明答辩的事由,答辩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是答辩理由,答辩理由是根据欠款纠纷的实际情况写的,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在答辩状结尾的部分有法院名称,答辩人的签名和日期。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我最近跟别人有民事纠纷问题现在我要诉讼,请问各位民事诉讼被告答辩状要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答辩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程序,是基于民事权利平等原则的要求,在原告起诉后,由被告作出答辩。被告的答辩权也可称之为抗辩权,是与原告的起诉权相对应的权利,是我国民事诉讼以辩论权为基础确立的辩论原则所赋予被告的权利,是被告享有的辩论权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3]关于答辩状应具什么内容,《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依本条规定,答辩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认诺、否认或部分否认,对于否认的部分应当提出依据的事实理由或法律理由,二是被告对原告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的自认、否认或部分否认,对于否认的部分也应当提出依据的事实理由或法律理由。在实践中,常有被告答辩的范围超过原告主张及请求的范围,由于法院仅在原告的请求及主张的事实范围内进行审理,因此,被告的答辩也应限于该范围内。
  被告答辩的作用主要是指被告提出各种事实、主张、理由包括证据来反对原告的请求以维护自已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4]其次,还体现出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被告提出答辩状,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原告通过答辩状可以及时了解被告方的意图、主张等,满足原告的诉讼知情权,也有利于原告对等行使辩论权。第三,被告答辩还表现在对诉讼程序的作用与影响,答辩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属于审前准备程序的内容,被告认真地作出答辩后,能够进一步暴露案件事实,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起诉状与被告答辩状,“整理诉讼争点,进行证据交换,对案件专门性问题的鉴定”,[5]以及固定无争议的事实,还可通过诉答程序确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普通程序审理,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前准备阶段做好开庭前的准备,从而提高开庭审理的效率,有利于法院全面查清案件,尽快解决地解决案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答辩状超过15天还可以交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答辩书必须在收到诉状副本后15日内递交法院,否则将被视为放弃举证权。除非在举证期间内遇到证据提交困难,否则超过期限将不被允许。这一规定确保了诉讼的及时性和公正性,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朋友申请婚姻无效宣判败诉,请问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给被告答辩期?如果需要上诉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提起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但申请人、被申请人均不到庭情形的处理
  对婚姻效力的否定,是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无效判决时始得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人民法院必得对该类案件予以司法介入,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由此可见,因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准撤诉,因而也不能按撤诉处理。在诉讼中,婚姻关系当事人作为申请人,经法院传票传唤不到庭,法院不得以未到庭为由,以撤诉处理,而应按照我国《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法院依职权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否确有婚姻无效情形进行审查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若查明确有事实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有法定无效婚姻情形的,对申请人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依法处理;而对被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此类案件中,申请人、被申请人均不到庭,但法院查明事实,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可直接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另外,在此类案件中若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法院应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无效婚姻本质上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从而不具有婚姻效力的违法婚姻。无效婚姻制度对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发挥救济手段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违法婚姻的制裁作用,正如上文所述,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该类案件的处理表现出自身固有的特殊性,但在某些方面仍有待法律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