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
1、关于怎样编写一份关于已过诉讼时效的答辩状,实际上并无特定的范式或格式,通常只需澄清有关案件的核心事实情况,援引最新公示生效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相关法律条款,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的抗辩理由,如有则应一同纳入答辩意见中,后续则需要加上答辩人或辩护律师的署名及致谢等内容即可。
2、对于当事人之间通过签订合同书来达成协议的状况,那么从双方都亲自签章或者以拇指指纹作为见证的那一刻起,便可被视为合同正式成立。当然在此之前,即使一方已经全面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已经接收此种行为,亦不能代表合同已经生效。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间事先达成的共识,任何形式的合同原则上都应该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签署确认,但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未能遵循这一规范,那么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其表示接受,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视为那份合同已经正式成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还钱会怎样
1.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我们应当优先选择与相关当事人进行积极且富有建设性的磋商,以期促使双方就原有的借款协议或欠款约定达成新的还款承诺。
2.若诉讼时效已过,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方案,则债权方有必要考虑向债务方发送书面催收逾期未付账款通知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怎样答辩”,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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