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37天没下逮捕
倘若涉及到刑事拘留,则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日,此后必将产生明确的结果,或是执行逮捕令,亦或是当天释放被拘留者。若遭逮捕,则需持续关押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理工作,通常在6个月左右,具体结果将由司法机关确定后移交给法院进行审判(对于一些因醉酒致罪的案件,其处理速度较快,只需短短一周时间就能做出判决;而对于一些涉及多名罪犯的走私案件,处理速度相对缓慢,通常需要长达一年之久才能完成审理过程)。关于此类问题的详细信息,请咨询相关案件承办部门的专门人员。我们强烈推荐您尽早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会面交谈,他们将会代表您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实时掌握案件的最新进展,从而为您量身设计最为合适的辩护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看守所37天放了以后就没事了吗?
并非如此。拘留的期限虽最长可达37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第37日后便必定能够释放。确切而言,关键在于公安机关对您采取何种处理手段,如果采用的是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依然存在着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如需相关的法律援助,我们强烈推荐您委托律师协助办理,其将会密切关注案情发展态势,并为您代为会见当事人、查询案件详情,查阅案件档案,提出辩护意见,力求为您争取到从宽或减轻惩罚的机会,根据具体案情积极争取缓刑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看守所37天没下逮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