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开庭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两份已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的结婚证明文件;
2.提交两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清晰无遮挡,且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撰写并提交规范的民事起诉状;该诉状需包括原告与被告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详细具体的事实和理由说明;
4.提供一张尺寸为1英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开庭前什么时候调解
关于诉讼离婚的调解程序应贯穿于整个诉讼流程之中,包含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以及诉中调解三个阶段。尽管调解的结果并不固定,但是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可能情形:
(1)当事人双方能够理性地面对问题,相互体谅,最终破镜重圆;
(2)当事人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详细且完善的共识及协议,包括对共同子女未来生活的妥善安排、夫妻共有财产的合理分配等;
(3)调解未能成功,即当事人双方在是否离婚或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重要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此时,婚姻诉讼的程序将继续启动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起诉开庭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