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之后,享有探视权的一方有权决定是否去探望自己的孩子,然而,对于实际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而言,他/她无权拒绝另一方的探望请求。然而,如果对方出现了以下一些极端情况,导致探视可能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那么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停止对方的探视权,但当这些情况消除后,他们仍需恢复对方的探视权利: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这是出于保护孩子身体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未能按照协议或判决所规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探望,从而给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严重干扰。
3、探望权人将孩子带往色情场所,或者让孩子接触到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书籍等。
4、探望权人自身道德沦丧,存在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行为,这些都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5、探望权人对孩子施加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孩子的行为。
6、探望权人教唆、威胁、诱导孩子做出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7、探望权人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8、其他任何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监护人有权不让对方看孩子吗?
关于支付抚养费与观看子女之权的问题,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之后不亲自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拥有对其进行探望的法定权益,而行使抚养权的另一方以及其家庭成员则必须支付抚养费同样应当遵循必要且合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监护人有权不让对方看孩子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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