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在中国大陆地区,交强险的承保是被强制实行的,保险公司无权拒绝。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投保人享有自主选择具备交强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的权利,被选定的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或拖延承保。若有保险机构违反上述规定,保监会将依法对其进行纠正,并处以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可能面临业务范围受限、暂停接纳新业务甚至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率
本强制性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索赔额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统一的规定,依照此项规定,其赔付金额主要面向双方面进行界定:
其一为因车祸导致的身故或者伤残的赔付款项,其二为主张的医药费与财产损失的赔付额度。
同时,对于在交通事故中未有责任的被保险方而言,他们也拥有相应的赔付额度。以下是具体的赔付标准: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认定为有过失的肇事车辆所要承担的赔偿额度如下:
1.若涉及到人身伤亡,总的赔付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2.如果产生了医药费用,最多可获赔人民币1.8万元;
3.而对于财产损失,最多仅能获得赔偿人民币2千元;
二、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并无过错的肇事车辆,他们所需承担的赔偿额度如下:
1.若是涉及到人身伤亡,其总体损失最高不能超过人民币1.8万元;2.如需支付医药费用,最多不能超过人民币1.8千元;3.而对于财产损失,补偿金的上限为人民币1百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强险保险公司能拒赔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