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的适度起诉流程可以得到以下阐述:(1)起诉与接受,要实现诉讼过程,首先需要进行起诉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启动并展开后续的诉讼活动;(2)在诉讼开始之前的预备阶段中,自立案之日起的五天内应将盖有人民检察院印章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而被告则有义务在收到起诉书副本的第十五天之内提交答辩状,以供参考;此外,也需向各方当事人传达关乎他们的诉讼权力和法律义务的相关信息;(3)对于公开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提前三天通知涉案各方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出席会议,并在审判过程中尽可能地对此类事件进行公开处理;(4)当法庭辩论环节结束之后,人民法院需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明确、公正的判决或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经济纠纷法院管辖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经济利益的争议案件,应当向被告人的居住地或者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所在的县级以上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在合同文本当中已经预先指定了争议解决法院,只要其选择并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程序上的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均可以按照约定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经济合同引发的纠纷,可将其交由被告人的居所地或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面临的县级以上地区的人民法院予以管辖权处理;
同时,各方可在签署合同时明确指定纠纷处理的管辖法院,比如在签订书面合同时,约定由被告人居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不同的县级以上地区的人民法院共同承担管辖区内仲裁。
而对于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等多种运输领域以及联合运输业务涉及的合约纠纷,则应现由运输行为的始发地、目的地甚至是被告人的居所地等县级以上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统一管辖与裁判。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纠纷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