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欠债可以只找有限合伙人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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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作经营中,若某一合伙人所在的企业拖欠债务,可以向其个人提起诉讼。这是因为,每个合作伙伴都需对其参与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负责,并从其个人财产中承担相应债务。这一责任不仅限于其在合作中的出资比例或约定的债务份额,而是涵盖了合作经营中产生的全部债务。所以,即便某一企业拖欠债务,我们也可以单独起诉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欠债可以只找有限合伙人还吗

一、有限合伙企业欠债可以只找有限合伙人还吗

自然是可行的。

1.在合作经营的企业拖欠债务未曾偿还的情况下,我们仅需针对其中的某个合伙人提出诉讼即可。

2.细则上讲,每名合作伙伴皆有责任自其所有财产范围内去偿还全体合作伙伴累计所负担的债务,并且此项义务并不受制于不同合作伙伴对于合作财产的出资比例或者在合作协议中所约定的应负担债务的份额。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二、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

关于各类公司的相应注册资本事宜,兹按照公司性质予以详细介绍如下:

首先,对于咨询服务类公司而言,要求最低注册资本达到10万元。而对于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来说,亦需具备同等金额的注册资本。

其次,贸易类(包括商贸、物贸以及经贸等多种形式)中,零售业最低注册资本设定在了30万元,而批发及批零混合业态则须达到了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工贸公司须在50万元以上方可进行注册,且必须是具有加工生产能力的公司。

再者,实业公司在最低注册资本方面需达到500万元,但若满足特定条件(即跨越五个行业经营),按最新规定,也可以将注册资本降低至50万元。接着,企业发展公司同样要求有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本,同时必须跨越五个行业。

至于科技投资管理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则定为1000万元。

然后谈及投资管理公司,这类公司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高达3000万元。

最后,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则不少于3000万元,与此类似,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并且需至少包含五名股东。

此外,关于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应为5000万元人民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某些特殊行业在注册资本方面有具体的规定,如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则被划定为500万元人民币,而二级建筑工程公司所要求的注册资本更是高达2000万人民币。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限合伙企业欠债可以只找有限合伙人还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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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一家有限公司经营不善的缘故,有债务需要处理,所以需要咨询一下,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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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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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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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6)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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