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的决策之时,应当即时向相关当事人送达不起诉决定文书。有关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递交与生效日期规定,普遍情形下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1个月,然而,如果案件涉及重大或者复杂情况,相关期限可予适当延长至十五工作日。对于有认罪认罚表现的被告人,同时符合适用速裁程序条件的,其决定期限应被限定于10天内。若可能判处的刑期超过1年,则可将该期限相应地延伸15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在一年以上的,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其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签了认罪认罚书对犯人有害还是有利?
签署认罪认罚书通常并不具有破坏性的影响,主要因为认罪认罚书的签署能够为涉案人员带来轻微刑事责罚的减少或减轻,有时甚至有机会被依法豁免刑事责任。
此外,签署认罪认罚书并不是一项决定性行为,当事人仍保留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若在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对签署的认罪认罚书有所反悔,认罪认罚具结书将自动无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认罪认罚不起诉多久有结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