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负债人过世之后,他们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资产与无形的负债)通常会由,法律与遗嘱规定的继承人接手。关于遗产偿付的基本规则为:负债人去世后,遗留下的债务应当从遗产中优先得到偿付。也就是,咱们应对这笔债务的支付限制在遗产允许的范围之内;若遗产不足以全额偿债,那么超出量的债务原则上不应由继承人单独负责偿付。概括的说,继承人需要承担的债务仅限于继承所得的遗产,无需他们动用私人财产去偿付超出遗产的偿债需求哟。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负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向子女还追债吗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父债子还”这一原则,也就是说,作为子女,并不具备为其父母所负债务提供偿还的法定义务。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若子女已经成年并与父母共同居住,在此前提下,父母所产生之债务可通过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偿还;
其次,若父母不幸离世,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将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最后,若父母离世后子女未能继承任何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当债权人离世之后,如何妥善处理其所遗留下来的负债问题,无疑是众多关注者所共同关切的焦点议题。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债务人在离世之后,其所留下的遗产必须优先用于清偿所有的债务。若遗产的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继承人将无须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换言之,除非继承人主动选择承担该笔债务,否则他们并没有义务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偿还债权人的欠款。于是乎,债务人的家属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负担其欠债,除非他们继承了债务人所遗留下来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