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一个月2000多元怎么要
若发现或怀疑用人机构可能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拖欠或未全额支付员工薪资福利等行为时,您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来寻求帮助。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与保护劳工合法权益的专门机构,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事项予以认真处理并提供相应协助。
若员工在工作中因劳资关系产生任何纠纷,但双方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或虽已通过协商达到和解协议却未按照约定执行,抑或是在发生矛盾纠纷后不愿接受调解,或者已经同意进行调解但后来又反悔,这种情况下我们鼓励员工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以尝试再次与雇主协商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您认为调解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您也有权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者,您还有权向设区市内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拖欠一个月不发工资离职有补偿吗
在此情况下,该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薪资导致员工主动离职的行为,属于依用人单位之过失行使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因此,用人单位应该依照该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年限的长短,以工作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为基准,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若怀疑所在的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违规行为,例如拖欠或者未全额发放薪资及福利待遇等情况,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进行书面投诉:首先,建议您致函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会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在处理员工与雇主之间的纠纷时,我们建议您优先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然而,如果对于仲裁裁决仍然不满意的话,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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