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在看守所的人每天都做什么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他们的重要任务主要包括接收到教育矫正、劳动改造、学习反思等环节,以期达到恢复良知与新生的目标。拘留所以及其他监管场所应当针对被押人员开展法制、道德教育以及适当的形势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多方面课程。
同时,在保障安全和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上,拘留所或监管场所也可协助安排被押人员从事合适的劳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二、关在看守所是刑事拘留吗
关于囚犯被拘禁于看守所的现象,这通常被视为刑事拘留的一种形式,然而并非所有此类情況皆如此有序。简单而言,看守所乃是负责拘禁依照法律程序予以逮捕、以及被裁定进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定机构。针对那些被判以有期徒刑而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若其剩余刑期尚不足三个月者,则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此外,看守所收容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凭借送押机关持有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核准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如无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则不得予以收押。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在进入监狱服役期间,犯罪者需要积极地接受包括教育矫治、再就业培训以及自我反思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造项目,这是为了帮助他们逐步恢复良知,并且能够为未来的生活带来新的希望。在这一过程中,拘留所和看守所都应当积极开展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道德规范教育、形式政策教育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多元化的课程内容。同时,在保障安全并不会对刑事诉讼程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安排被羁押人员参加一些适合其身心状况的劳动活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