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负责人不想当了自己怎么更换
变更财务负责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确定办理地点。对于任何一家单位而言,若想要更换财务负责人的话,就必须前往当地的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进行变更登记,务必确保在这两处税务机关都提交变更申请,以避免因未全面备案而导致无法获得有效证据支持相关主张。
其次,填写变更申请表。当抵达税务机关后,应找到负责办理业务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如实反应事由,获取所需的申请表格,接着认真填写一份详尽的税务变更申请表格,交由税务部门逐级审核。
再次,提供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期间,应当及时递交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供税务机关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及后续处理。
此外,还需向税务机关呈上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该文件一般表现为任职通告或任命书的格式,标志着单位已经正式委派新的财务负责人接手原有职务。紧接着,提供从业资质证明。具备会计工作经验的财务负责人,需向税务机关出示其相关执业资质证件的原始凭证,例如会计师资格证等,同时也需提供上述证件的相应复印件作为佐证。
最后,必须通知税务机关的专管员。由于大多数税务机构都会执行专管员制度,因此在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务必尽快通知专管员,好让他们了解变更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
关于对商业注册中的财务主管职位变更方法进行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需要在相应公司注册所在地区级别较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完成财务主管职位的改选预约工作;
其次,按照该网站所提供的提示内容,如实、完整地填写所需的各类信息表格;在此基础上,依据我国法定法规和要求,在网络环境下依法逐项提交申请文件,同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最后,若审核过程顺利且符合条件,则可以顺利发放变更通知单,并且在规定时间段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更新的商业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若需变更财务负责人,您应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方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详细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同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件、职务任命文件以及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在变更完成之后,务必及时通知税务机关相关专管人员,以保证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上所述的所有材料均需要确保其真实性与全面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您顺利通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