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闯黄灯发生事故怎样分担责任
涉及到穿越黄灯引发的事故职责分配的首要因素在于事故发生的那一刻,涉事机动车是否已越过停止线。在黄灯亮起之际,若原本处于行驶过程中的车辆已经成功跨越停止线,那么该辆机动车则有权继续前进直至停止。反之,若是机动车未能越过停止线并强行驶去,那么在此次事故中,这辆机动车的角色将承担着更为重大的责任。要值得留意的是,黄灯乃是交通指示灯的一个类别,它承载着提示驾驶者预示信号灯即将转变的重任,意图提醒驾驶者做好减速缓行及停车准备。
故此,无论所谓“闯黄灯”还是“闯红灯”,都属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当事故认定展开时,这些违规行为皆可被用作证实职责分配的参考因素。
而具体的职责分配乃应由公安机关交管机构负责裁定。
交管机构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状况、当事人的行为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全面研判,最终确定各方面应担当的责任比例。若当事人对于交管机构的责任判定持有疑虑,亦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行驶过程中违规越过黄灯诱发的事故,其责任应由违法闯黄灯的驾驶员全面负责、承担主要责任或支援次要责任,甚至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涉事人员的行为对诱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和过错的轻重程度,进行客观公正地确定每一个涉事方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涉事人员的行为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相应过错的严重程度,准确无误地判断每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确定因闯黄灯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方面,其关键之处在于涉事车辆是否已经超越了停止线。当黄灯亮起之际,若已有车成功越过停止线,则该车可以继续通行;倘若未过线且强行行驶,此类行为将承担更大的责任。黄灯作为交通指示灯中的一种,闯黄灯无疑属于违规行为,这也会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应由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如对裁定结果存在疑问,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