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问的内容,在被起诉且仅持有借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第一,尝试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原告方自愿撤回诉讼申请;
第二,如若协商无果,则需积极应对审判程序。
其中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而作为被告人则须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中应该详细记载被告人的个人信息以及公司或组织的相关数据。
然后,人民法院会在再次收到答辩状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再将副本送至原告处。而倘若被告人未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出答辩状,那么人民法院仍可继续审理案件。
另外,如果原告仅凭借着欠条而缺乏其他支持性证据,法院也是不会认可其索赔要求的,这是因为,缺乏实际借贷行为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同时,借款人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并没有收到借款,这样才能够有力地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最终,在案件做出裁决之前,若任何一方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分证明其主张,那么必定会遭到败诉的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写了借条没收到钱对方起诉我怎么办
在借贷行为中未签署书面凭证的情况下,您仍有机会通过其他途径来证实借款事实并据此提出诉讼请求。
首先,请您了解到,借据并非是唯一能够证明债务债权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着众多的法定证据类型,因此您有充分的空间和可能性去寻找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以向法院提交并启动诉讼程序。
其次,请您放心,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对您的合法诉求给予支持。因为,任何旨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当您仅仅持有所向债权人提供之借据而受到起诉时,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协商从而达成撤诉的解决方式。然而,如果协商失败,请务必全力以赴态度诚恳地面对即将到来的司法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您应当在案件审理期间的15天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告仅凭借欠条作为唯一的证据,而没有其他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支持其主张,那么法院很可能无法对其索赔请求予以认可。因为,仅有欠条而缺乏实际借贷行为的证明,欠条本身便失去了法律效力。因此,作为借款人的您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有力地反驳原告的指控。在最终裁决结果公布之前,任何一方如果未能充分举证,都将面临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