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房产有贷款怎么办
若房产还存在尚未偿清的贷款,离婚后应由持有该房产产权的一方负责偿还。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按揭购置的房屋所产生的贷款并不会如同普通夫妻债务那般,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而应该仅由实际获取该套房产所有权的那一方单独负责还款。基于这样的事实考量,由于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归属到了这一方手中,相应的,其抵押贷款当然也就需要转移至同一方,以此来确保整个偿还流程的公正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怎么查
我们可应用以下几种手段进行财产审计检查,如:财产公证、财产清算等。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所拥有的各种资产大多展现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余额、信用卡额度、薪酬收入、股票交易以及各种资金户头、公司股权、不动产、保险产品等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财产分配过程中,若涉及到尚未偿还银行的房贷债务问题,那么这部分债务通常会归属于房屋产权的拥有者,以其个人名义负责清偿。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已成定局,那么通常认为购房的按揭贷款并非是双方共有的负债,而是由获得了房产所有权的当事人独自承担。因此,当房产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相应地,其所附带的抵押贷款也应当随之转移,以保证整个还款流程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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