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签订合同后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房产遭逢拆迁的情况,拆迁补偿款项的最终归属主要视乎法律对于房产所有权的明确界定以及实际合同条款所做出的详细约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对于房地产权属,证照登记证书的效力最高,因此,若该房产尚未进行过户登记,那么其所有权依旧应当由原来的屋主享有。在此种情形之下,拆迁补偿款理应归还予原屋主所有。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双方此前所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乃是有效成立的,双方都应当恪守承诺,严格执行。原房主有义务依法协助买方完成过户手续,由于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从而导致房屋交易合同未能有效推进实施,并且房屋现已被拆除,使得买卖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下去,买方购买房产的原有目标就此无法达成,并随之给买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综上考虑,原房主应当为买方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买方已完全支付完毕购房款,即便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拆迁款也应当移交至买方手中。如欲了解更具体的内容,建议你向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人士寻求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子没过户,赠予协议有效吗
在未经房屋产权过户的情况下,赠与协议仍然具备法律效力。房屋的拥有者,作为产权人具有资格与其他人签署赠与合同并实施赠与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所享有的法定权益通常会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才会实际转让给受赠人,因此若未进行过户则将导致所有权无法发生合法转移。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关于在签署合同并达成交易之后,尚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房产在面临拆迁时,所获补偿款项的所有权问题,实际上取决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约束。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房产证书作为最具法律权威性的证明文件,未办理过任何变更登记的房产仍然被全权视为原所有者的财产,因此在面临拆迁时,相应的拆迁款也应当毫无疑问地归属于原房主所有。当然,如果合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并且得到了严格执行的话,那么购买方也有权向原业主提出协助其完成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的请求。若是由于未办理过户登记而导致的合同未实际履行完毕,购买方可能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这时原房主就需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害负责,给予购买方相应的赔偿。倘若购买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或者交付了相应的费用,那么在遇到拆迁时,确认拆迁款将由购买方得以领取。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强烈推荐您向专门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深入咨询,以便获得更为详细和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