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子女可以继承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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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乡村,土地和房产是生活基石,自然可成个人遗产。农村房屋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有资格传承。但处理涉及法律复杂因素,如父母、子女和配偶等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在相同继承顺序中,遗产通常需平均分配以达公平。
农村老房子子女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老房子子女可以继承吗?

在广大乡村地区,土地和房产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素,这些不可替代之物当然能够成为个人遗产中的组成部分。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农村的房子作为被继承人所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自然而然地具有了作为遗产进行传承的资格。然而,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也涉及到了法律层面上的复杂因素,其中涉及到的角色主要包括了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在相同的继承顺序中,所有这类继承人最终所能享受到的遗产份额,通常需要被平均分配以达到公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农村老房子夫妻共建后拆迁离婚后可分割吗?

在某些情况下,拆迁房是由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易主后所得,因此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面临离婚时将会由夫妻二人自行商议如何分配,通常会让其中一方获得该处住宅的全部权属,而对于另一方将给予相应的房屋折旧折价作为补偿。若经商议仍无果,或者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法院介入并依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作出最终裁决。

此外,被拆毁房屋所产生的任何补偿费用或者重新安置所需支付的款项,主要是为了弥补其业主所遭受的损失,标准的制定大多依据被拆毁房屋的结构特性以及其折旧程度来确定,通常以每平米的价格作为计算单位。拆迁补偿可以依据土地属性分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两类。其中,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基于房屋产权证书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和被拆迁区域内市况评估价值来计算具体金额;至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遭遇拆迁时,补偿金额则需要参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对房屋位置和规模提供的测绘数据来计算。

最后,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所有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都是根植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来认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与房产被视为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理所当然地可以成为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农村住房作为继承者拥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然而,处理此类遗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极为复杂,其中包括了诸如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等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护。在同一继承序列中,遗产通常需要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以确保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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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房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在死亡之后该租赁合同自然消灭,但作为共同居住的人有优先承租权。因此,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所谓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继承人依据《继承法》规定,对死者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其中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但这里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死者所有的私房,包括产权房和以标准价购买并已办理产权证的公房(俗称房改房)。未购买并办理产权证的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是死者的个人遗产,自然不能继承。因此,公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所以在承租人死亡之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是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这种权利绝不是由于继承而来,而是在原承租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在死亡之后该租赁合同自然消灭,但作为共同居住的人有优先承租权。因此,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对房管局按成本价出售给承租人的住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来继承该房产。据此,公房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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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属于集体的财产所有权,需要由本集体内的人享有和使用。非本村户籍的人,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3、当然,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属于被继承人合法的个人财产,不论继承人的身份如何,均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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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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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继子有权继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继子有权继承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如何继承,继子有权继承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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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子女分割继承吗
在我国相关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所有,不可以办理子女的继承办理。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在承包期内进行相应的耕种,在下一承包期内重新进行相关的承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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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农村房产的继承方式分以下步骤:首先,应当委托评估公司,参考房屋所处地段、建造年限、结构质量等综合因素,对房屋价值进行专业估计,从而做出较为准确的价格;第二,领取继承公证书:携带好房屋权属人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有遗嘱的应当带好遗嘱原件,到房屋所处地对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第三,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了方便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到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者转绘手续;第四,继承登记:带好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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