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人员有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是因为吸食毒品属于一般范畴内的违法行为,未涉及到刑法的严重性,因此不会遭受刑事处罚,然而,将面临行政处罚,具体而言,可能被判处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期,同时可附加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吸毒人员能取保候审吗
对于涉毒者能否依法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具体答案往往与个案的实际情况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紧密相关。若涉毒行为牵扯到刑事犯罪行为,例如涉及到贩卖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罪名,那么这个涉毒者有可能因为涉嫌犯罪而面临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涉毒者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比如其人身危险性较小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那么他就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如果涉毒者仅仅是实施了吸食毒品这样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中的任何条款,那么他通常只会面临行政处罚,而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涉毒人员尽管享有权力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然而其行为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尚未触及刑法的红线,因而未能留下刑事案底。然而,应当引起重视的是,涉毒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被处以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同时还可能被罚款,金额在两千元以下。这就意味着,尽管他们的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仍然属于社会无法容忍的违法行为,将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