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联交易即是指企业间存在关联关系所进行的贸易往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这类交易呈现出频繁性与易导致不平等现象的特点。
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制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者、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代表以及高层管理职员等均不宜滥用其类似关系以损害企业权益;如的确因关联关系致企业损失,他们理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通常会被视为关联交易范畴。此类交易活动囊括了较为广泛的范围,如公司关联人士间所实施的资产转让事宜、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各类服务以及代办各项事务等相关活动;
此外,还包括关联人士间所产生的金融借贷与担保关系,以及上级公司或控股股东免费占用下属子公司资产的情况;最后,还有资产租赁经营中所出现的关联交易行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关联交易作为关联企业之间常规性的商业合作与往来,其发生频率颇高且容易引发不公平待遇的现象。股份制企业的主要决策者,如持股数量达到控制地位的大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的成员,都被严格禁止滥用其关联关系以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倘若由于关联关系而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那么这些关键人员将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