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有没有非法同居罪
现行法规中并未涵盖“非法同居”这一罪名,同居行为主要可划分为无配偶者与第三人的同居以及有配偶者与第三人的同居两大类别。对于已缔结婚姻关系的有配偶人士,若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则可能被视为触犯重婚罪,并需接受法律制裁,包括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处罚措施。这里所说的“有配偶”,是指男性已经结婚,女性已经嫁人,并且这种婚姻关系尚未经过法律程序解除且仍在持续存在的状态。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鉴于拐卖儿童行为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此类罪犯实行不得适用缓刑的量刑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拐卖儿童罪行,其并不在符合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条件下可以适用缓刑的范畴之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实施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予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根据具体情况并处罚金;若存在其他加重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而对于情节极其恶劣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缓刑的基本前提是针对那些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关于“非法同居”的相关规定在现行法律中尚未得到充分体现。根据相关定义,同居行为可分为无配偶者和第三方的同居以及已婚人士和第三方的同居两种情况。在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婚人士和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段时间,那么此种行为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涉嫌构成重婚罪,这将面临刑法的严厉制裁,即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这里所提到的“有配偶”主要是针对有合法婚姻关系但尚未解除的男女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