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有人教唆或协助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他们必须对这样的行为负起连带责任;
其次,当两个及以上的个体分别进行侵权行为并最终导致相同的损失时,只有在每个个体的侵权行为单独来看均能导致总体损失的情况下,这些个体才需要负起连带责任;
最后,在两个及以上的个体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并导致同一类型的损失发生时,如果可以明确划分责任的大小,那么每个个体将承担与其责任相对应的赔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民法典侵权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赔偿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对于对人身健康构成伤害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内容包括合理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了治疗和恢复身体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及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误工费。当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并导致财物损失时,应从被侵权人实际因此遭受的损失出发进行赔偿;如果涉及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则应以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就侵权行为而言,法律条件规定如下所示:在教育或怂恿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教唆者和协助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多个人分别对同一受害者造成了损害,并且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单独导致所有损害的发生,那么这些人都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如果他们所造成的是相同类型的损害,但是可以明确责任的大小,那么每个人都将独自承担与其责任相对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