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抵押贷款如果还不了款怎么办
当面临房屋抵押贷款违约无法偿还的困境时,客户可考虑采取以下六种策略:
首先,与贷款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对于大多数客户而言,他们并非有意拖欠贷款,而是由于某些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短期内无法按时还款。在此情况下,客户应主动与贷款机构取得联系,寻求协商还款方案,例如申请延期还款等措施。
然而,部分贷款机构可能并不轻易接受客户的协商请求。为了提高协商成功的可能性,客户可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非恶意逾期,如个人信用记录、财产证明、失业证明等。如此一来,客户与贷款机构协商的成功概率将会有所提升。
其次,寻求他人担保。客户可尝试寻找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其贷款担保人,因为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从而降低贷款机构所承受的风险,为客户争取更充裕的还款时间。但此举需事先与贷款机构达成共识。
再次,向亲朋好友求助借款还款。若贷款机构坚决不同意与客户协商,且拒绝客户寻求担保,为规避逾期风险,客户可先行向亲朋好友借款,以偿还欠款。通常情况下,只要客户信誉良好,借款便不会遇到太大困难。待经济状况改善后,再逐步归还贷款。
此外,将资产变现筹集资金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倘若客户拥有一定价值的资产,如车辆、房产、贵重首饰及理财产品等,均可将此类资产变现,以筹集充足的还款资金,缓解自身财务压力。
最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若客户遭遇“套路贷”,即高额利息及其他不当行为严重侵害其利益以致无法按时还款,此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借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等待贷款机构处置抵押房产并非明智之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
第七条
新设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一)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自经营;
(二)依法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的监管工作;
(三)确保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的相关数据、资料。
二、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能拿出来吗
若需取回,购房者可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对于选择通过按揭贷款购置商品房的消费者,在完成了相关的不动产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抵押登记过程之后,该证件将归属于购房者个人持有。与此同时,该套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也被称为“房屋抵押权利证明书”)则由负责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掌握掌控。根据当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必须先完成产权登记流程,然后再开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将以抵押权人的身份获得并保存《房屋他项权证》。因此,在完成房产抵押登记的环节之后,投资者所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将会由其本人持有保管,而金融机构则会持有《房屋他项权证》用以证明其享有对该房产的抵押权。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在面对房贷违约的困境时,客户应采取以下几种策略来化解问题。首先,要积极地与贷款机构进行有效坦诚的交流,同时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能够争取到如延迟偿还债务之类的灵活解决方案。其次,可以尝试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向亲戚朋友求助,借取必要的款项,以此来缓解当前的还款压力。除此之外,将手头的资产进行变卖并筹集所需资金也是一个可行的选项。最后,如果发现自己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应该毫不犹豫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被动地等待贷款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