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福建标准如何认定
在福建省,对于侵占罪的认定标准与我国其他各省市自治区保持一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订版)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即行为人将本应属于他人所有、但基于某种原因而由其暂时保管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予以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经催告仍拒绝归还者,便可被判定为侵占罪。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需缴纳相应罚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并非自诉案件,而是需要经过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后才能进行审理和判决。因此,在福建省范围内,对侵占罪的认定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福建省追诉标准有哪些
对于侵占罪的立案与起诉标准,我们必须理解其核心在于被告人是否存在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的主观故意,即将原本属于他人且已经由他个人合法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被其秘密埋藏的物品,擅自占为己有的行为。
同时,该类犯罪的构成还需要满足财物价值达到一万元这一客观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侵占罪主要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属于他人并已由其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被其秘密埋藏的物品,擅自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却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福建省的法律体系中,针对“侵占罪”的判断追责始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之规定,对于那些非法占有他人物品且拒绝归还的行为,将被视为刑事犯罪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而言,如果侵占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可能会面临二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属于非自诉类型,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方可进行审判。因此,在福建省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侵占罪的准确认定和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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