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由谁管理最新规定
侵占罪的审判权属于我国最高司法机构——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也就是说只有在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之后,法院方能正式启动对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若被害人未选择采取法律手段,那么国家公权力机关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主动介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由谁受理
侵占罪属于需由人民法院立案和审判的自诉性质的刑事法律案件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初始阶段需要由受害人或其家属向当地基层检察院报案。在收到报案材料之后,检察院会对其中涉及到的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详尽的审查,如果发现存在足够的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会将此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
具体来说,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该行为所导致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
同时,行为人还必须具有拒绝归还被侵占财物的故意。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侵占行为,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裁判权依法由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行使。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即在未经受害人控告的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主动启动相关审判程序。若受害者未能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通常情况下,国家公权力机关将不会主动介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这种模式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所应具备的被动性以及对被害者意志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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