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防车位价钱是20年后免费可以保障吗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并无法取得所有权,其使用权限仅限于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关于人防车位的使用问题,实际状况是用户仅能获取该车位的使用权,且无权拥有产权。换言之,人防车位的出售,本质上属于一种租赁协议行为,用户通过购买获取该车位的使用权,待租赁期限届满之后,根据个人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续签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人防车位可以售卖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的明文规定,人防车库车位通常情况下是禁止进行私自售卖的。人防车位作为房开项目必须依照《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构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之一部分。法律明确指出,人防工程属于应急工程的类型之一,它并不拥有强烈明显的商业属性。因此,它的产权并不归属于任何个人,而是归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合法许可随意出售此类人防车位的行为可以视为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依照目前已有的各项相关法律条款及规定,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本身并不具备对于所有权的真正掌握,而是仅仅局限于使用权这一层面,与所有权并无直接关联。针对涉及到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归属问题,实际操作过程中,消费者只能获得这个车位的使用权而已,并没有权利持有产权。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防车位的销售行为,实际上更接近于一份租赁协议的性质,消费者通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这个车位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限结束后,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