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为发起人登记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85人
专家导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必须携带相关文件到税务机构进行税务登记,否则超期将面临行政处罚。
公司未为发起人登记怎么办

一、公司未为发起人登记怎么办

依据我国现行之《税收征收管理法》之相关规定,任何企业、包括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以及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场所等,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及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下述统称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的三十日之内,均需持相应的证明文件,向相关的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逾期未办则须依照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公司未为出资人变更登记是否合法

股权转让在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其有效性不受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股权转让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其具体条款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这份协议便是具备法定效应的,各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并予以履行。尽管未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也无法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股权变更登记实际上仅为工商部门基于行政管理需要对公司实施的一种程序性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对股权转让事实进行确认,但并不能以此作为判断股权转让有效性的唯一依据。

另外,工商登记仅为对外公开的一种公示行为,其主要作用在于对抗公司外部的第三方利益关系人。因此,从整体角度来看,工商变更登记的完成与否并不会对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所有经营性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种形式的事业单位(以下皆可统称为生产或经营型纳税人)在完成营业执照颁发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务必携带所需完备资料至相应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若逾期未完成此项工作,将有可能被施以行政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未为发起人登记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4****1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0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股东登记未出席视为弃权吗?
股东登记如果没有出席理论上属于弃权行为,但具体是否按弃权来处理,就要看每个公司的自己规定的章程来确定。如果是股东故意不参加股东大会,那么是很有可能在表决上视为弃权处理的,如果是董事会的决议,没有经过一定人数的股东同意,就不能够通过会议。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股权转让未经登记是否有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股权转让未经登记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分立未工商登记能否撤销分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分立未工商登记能否撤销分立,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存续分立: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登记设立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公司登记设立登记的目的是:可以正式取得法人的资格;可以获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可以获得公司或者单位的专属使用权。公司设立登记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办收养登记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
未办收养登记不能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因为在未办理收养登记之前,如果已经将养子女给收养人抚养的,实际上是已经将监护权委托给了收养人,收养人应当履行监护的具体义务,不能成长拒绝监护的理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权登记未登记,股东出资人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导读:隐名股东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或公司重要文件没有显示其为股东的股东。本案中的当事人出资却没有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股东之间仅签订了投资款收条。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该出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案情] 2003年2月,钟某和柳某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经营一直不景气。2004年3月,两人邀请陈某携资50万元入股。为省麻烦,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原始章程上签名,只是出具了一张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注明是投资款收条。此后,陈某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了利润。转眼到了2005年12月,由于公司的效益大增,钟某和柳某遂提出陈某交的是借款,要将款还给陈某,并要求陈某退出公司。陈某当然不干,彼此发生争执,陈某便诉请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收条写明是投资款,但由于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即缺乏法定程序,故陈某的股东资格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陈某是公司的隐名股东。理由是: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最终或唯一依据。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尽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公司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增加股东、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发生变更之列。即 第三人入股,属于公司股东的内部行为,股东之间应当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签署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登记等。但是,由于该规定在立法上落后于经济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必要补充。其 第十七条规定“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张权利。”本案中,陈某即属于“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情形。同时,陈某的身份有“其他形式认可”: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帐收条、收条载明该款系投资款且有数额、已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工资还分配了利润。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9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超生未登记户口,现在登记户口需要罚款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的,不需要罚款。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
2、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
3、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5、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扩展资料:户口的功能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公司未为发起人登记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