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未工商登记能否撤销分立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公司分立后,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可以通过申请撤销分立决议的方式,撤销公司分立,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存续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
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要作出分立决定,公司分立决议作出后,分立后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司股东对分立决议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分立决议,从而撤销公司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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