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主体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进程中,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实施了以下任一行径,以骗取对于方当事人所交付的保证金,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被视为犯下了合同诈骗罪。具体包括:(一)以虚假注册成立或借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二)使用伪造、篡改、损毁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所有权凭证作为担保物;(三)在缺乏实际履约能力的前提下,通过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策略,引诱对方向其继续签订并执行合同;(四)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藏匿;以及(五)采用其他手段,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财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律师代理费,是提前付?还是打赢了付?
关于支付律师费用的问题,目前并无法律明文规定。
根据行业惯例,通常存在两种不同的付费模式:一类是在委托人委任特定律师并签署相关协议时即需立即缴纳相应款项,此项费用主要依据所涉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地区性法律对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做出的明确规定而定;另一类则是待整个司法程序终结之后再行支付,此类付费模式被称为“风险代理”,对应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然而,对于具体应在事前还是事后来支付律师费用,无论是在当地政府公布的法律法规之中,还是在现行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之内,均未对此有任何明确指示。因此,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与协商结果。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律师费用的支付方式可谓灵活多样,既可约定于事前支付,也可选择在案件审结之际予以支付或在前后阶段分两次缴纳。关于律师费用究竟应该由当事人事先支付或等到审判完毕之后再行支付,当事人可与其委托的律师就此类事宜进行详尽的商议。总的来看,是否提前支付律师费用往往因律师的职业水平和责任感而异,若律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且表现出良好的责任心,那么当事人可考虑提前支付;反之,要是当事人对诉讼胜诉率有所疑虑,那么先行支付一半费用,待案件审理完毕后再补充剩余价款也是一种可行的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在合同诈骗罪的情形中,涉案人员采取非法占用的既定目的,通过各种欺骗性的手法来满足其意图,例如进行虚假的注册、假冒他人身份签字、伪造保证文件、夸大自己的履约能力、诱导他人签订合同、在收取款项之后立即逃跑或者运用其他方式来转移财产。当这些欺诈行为所涉及的现金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时,便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径。这类案件中的主要行为包括:虚假注册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伪造所有权证明、实施欺诈性的履行行为、在收到款项后迅速逃离现场、以及采用其他各种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