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撞了什么保险不赔
当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付之后,该公司保留向实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不应错误地认为自身已获赔付,便不愿付出额外的努力协助保险公司向实际责任方索偿。对于轻微事故,我们应有相应的处理策略;而面对重大事故,则需正视其可能带来的繁琐事宜。请注意,保险并非全能的解决方案,一旦涉及到赔偿额度超过保单约定上限的情况,最终仍需由您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汽车撞了电动车同等责任受伤应该如何索赔
倘若产生事故的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则是非机动车辆或者行人的话,依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损失方面的50%将由对方负责赔付,剩下的50%须由自身负担;若涉及到保险事宜,则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应首先使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来对对方进行赔偿,对于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双方各需承担50%的责任。
然而,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仅限于单一方。若该起事故是由于双方均存在违规行为所引发的,那么双方便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具体的赔偿方式上,首先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随后再根据各方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等价折算后,由其中一方支付剩余的损失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支付赔偿金之后,具有向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法律追讨的权力,这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可以对此环节掉以轻心而不去提供必要的协助。针对微小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尽可能妥善处理,以免因小失大;然而,如果遭遇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会引发极其繁琐和复杂的理赔过程。对于超过保单所规定的赔偿金额上限的损失部分,车主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