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理赔完成之后,被保险人若起诉车主,应如何处理?
1.若在赔付完毕后,对方以其他原因对您发起了诉讼,那么您可依据其所阐述的事实及理由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2.倘若赔偿完成后,对方并无正当理由却仍选择提起诉讼,此时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算,您有15个自然日的时间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处理完理赔事宜之后,若遭遇无理的诉讼指控,阁下应当首先依据对方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展开深入的沟通交流,并积极寻求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倘若对方的诉讼请求缺乏合理的依据支持,那么阁下需要在收到诉状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