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亲家庭享受哪些政策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针对单亲家庭设立专项补贴。然而,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单亲家庭,依然可以向当地相关机构申请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在内的各项贫困救助补助。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成员平均所得收入远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也需满足当地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的相关规定,方可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由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或者设有区级的市级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费用而制定,并且会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物价波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对于经过审批程序后被授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按照家庭成员平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以月度为单位发放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这些政策的初衷在于确保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对正在遭受拘役之罚的囚犯而言,以下现象皆有机会使其刑期得以减轻:成功阻遏他人进行严重罪行或重大犯罪活动者可酌情减轻刑罚;如果他们能举报狱内或狱外交互的重大犯罪事件并经过认真核实证明其真实性,那么同样是有可能减轻刑罚的;倘若他们在此过程中有重大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革创新,那么这也是减刑的一个有力依据;如果在日常劳动或生活中能够英勇地舍己为人,那样做也会为他们争取到减刑的机会;如果能在抵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展现出突出的表现,那么无疑也是减刑的重要砝码。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未设立针对单亲家庭的专项补贴政策。然而,对于那些确实处于困境中的家庭,他们是可以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要求,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低保等相应的救助措施。在申请低保的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必须要低于所在地区所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其次,家庭的财产状况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家庭,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低保户。低保的具体金额则是按照各地区生活消费水平以及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确定和调整,同时也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波动情况而进行适时调整。获得低保批准后,县级民政部门将会按照实际情况,每月定期对低保户发放相应的保障资金,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这些贫困家庭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