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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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信几年后会自动清除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如果从事了不良活动或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这些信息会被保留五年。不过,当这段时间过去后,有关不良记录就将自行消失啦。
同时,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累积的正常信誉会作为基础信用的凭证被永久保存,不会自动作废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规定,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二、征信几年更新一次
本服务每月均会进行数据的更新。对于在正常存续期内的信用账户而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每月经行一次全面的更新操作。
然而,当涉及到已经被注销或者完成结算的信贷业务,这类信息将不再得到更新维护。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根据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客户信用报告中的任何不良记录都将在历经连续五年后自动予以清除。该法律条文中所提及到的“不良信用行为”,特指那些涉及拖欠贷款、信用卡欠款等情况。所以,只要您在过去的五年内并未出现以上的失信状况,那么相关信息便可被自动删除。然而,敬请大家关注的是,良好的信用记录将会被永久保存下来,作为您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