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过了追诉期就无罪吗
此问题答案并非绝对的。依照法理学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以及无罪推定原则,在未得到法院审判且做出判决之前,不能认定为罪犯,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被判无罪。当刑事诉讼追诉期已经届满后,通常情况下,检察机关将停止对该案件的追诉活动,法院亦不会对此案件进行审理,所以说,过了追诉期便意味着被判定无罪。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过了追诉期,但并不代表一定会被判定为无罪,而是检察机关有权选择不再继续追究。
一般而言,在过了追诉时效后,追诉权将会消失。即便如此,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展开立案侦查工作之后,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案件,而某些嫌疑人仍在逃避侦查或审理时,那么他们也就将不再受到追诉期限的制约,仍然可以接受审判。
综上所述,关于追诉期的应用应当依据立案以及受理的具体情形予以确定,以此维护刑事诉讼程序之严肃性与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犯罪过了多久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在该犯罪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将不再对其进行追诉;若该罪行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则在该犯罪行为发生后的十年内将不再对其进行追诉;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则需在该犯罪行为发生后的十五年内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则需要在该犯罪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年内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经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并不能够被视为必定免除其犯罪责任。依据法学原理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未经正式法院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宣判定有罪”。在追诉期结束之后,检察院通常会终止对案件的进一步追责行动,而法院亦不再进行审理。然而,这并不等于被告人必定获得无罪认定。若被告人在立案或受理调查之后故意逃避侦查或者审理过程,那么他将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制约。因此,对于追诉时效的适用,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严谨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