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给到几岁
关于抚养费,这是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未成人子女应该履行的责任之一。通常来说,直到子女成年之前,父母都需要承担抚养费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子女一满十八岁就可以停止接受抚养费。实际上,抚养费包括了两个部分的内容,即基本年限和特定年限。当成年子女没有工作收入无法独立生活或者还在上大学,即使已经成年了,他们的家长仍然有责任来支付他们的抚养费,这个时间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下述:
(1)子女丧失劳动力或者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子女正在上学学习;
(3)子女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等。由此可见,家长不只是要把孩子养大,而且还要创造好的机会让他们好好成长,教育他们自我实现的勇气和信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离婚子女怎么判需要支付什么样的费用
子女在何方抚养的问题通常应当遵循“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核心原则进行裁定。当夫妻之间协商分道扬镳之后,非实际抚养孩子一方应承担起支付子女扶养费用的重任。父母对子女的抚育与教诲乃是父母的既定权利以及不可推卸的义务。即便父母在离婚之后,他们对于子女仍然负有同等的抚养责任,并且依然享有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平等义务,直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
1.若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如果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若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即适当提高或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之后,孩子的父母对于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子女依然具有抚养义务,这种抚养义务通常会延续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即便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如果他们由于缺乏相应的经济来源、无法独立生活或者需要接受高等教育等原因而无法自给自足,那么作为父母,仍然需要承担起这部分的抚养费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子女因为身体残疾或者收入微薄等因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或者正处于求学阶段,那么父母同样需要继续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父母不仅仅是要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应该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以及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帮助他们实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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