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调外机平台属于共有部位吗
关于空调室外机组所处位置并不归属业主所有的情况。空调外机所在的位置既不属于业主专有的领域,同时亦非物业公司所管辖。因此,空调机位应被归类为公共区域。尽管该区域并非业主的私有财产,但业主依然享有其使用权。
然而,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只能将空调外机摆放于此,擅自拆毁并转换为私人空间则属违规行为。
另外,空调机位并不能够任意扩大或改造成为阳台区域,原因在于它本身并非个人专属领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二、空调外机的位置是小区公共区域吗
房屋单元内的空调设备位置通常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这是因为该区域在外区属于共同使用的公共面积,并不被认为是某一个业主个人的私有空间亦或是物业管理的专属领域。对于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而言,业主们有权共享这些使用权,遵循平等原则。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空调室外机所处的位置并不属于各位尊贵业主的独占领域,同时也并非由我们物业服务团队负责管理和维护,因此我们应当将其视作一个公共性的区域。尽管各位业主对此拥有一定的使用权,然而这种权利仅限于在此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进行日常维护,任何未经授权的拆除、改造或者改变用途以作为私人领域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违规行径。除此之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空调室外机所在的位置扩大或者改变为私人阳台使用,原因是这片场地并非各位尊贵业主自己的专属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