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丈夫决定发起诉讼离婚之时,身为妻子在接获法庭送达之传票之后,唯一可行之策略便是选择积极参加诉讼程序,倘若仍然希望维持婚姻关系,没有任何法定离婚情形作为基础的话,应该向法庭表达您们的夫妻情感并未完全破裂,同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支持。如果您决定接受离婚的现实,那么对于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也需考虑是否符合申请经济补偿金、经济援助金以及损害赔偿金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一年退彩礼吗
结为夫妇仅一年后,男方支付给女方作为聘金的彩礼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返还。这与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并无直接关联。因此,即使此时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作为聘金形式的结婚彩礼也无法收回,但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共同处理,或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时进行相应的调和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面对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作为被告方的配偶应当立即展开积极而全面的答辩工作。如果您希望维护这段婚姻关系,首要任务是要向有关法庭证明并清晰阐述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出现裂痕或危机。倘若您愿意接受离婚这一事实,那么接下来需要着手处理的便是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关键性事宜,同时也不能忽视向法院提出经济补偿、援助或者损害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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