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若子女不幸患上重大疾病,相关治疗费用通常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然而,这并不排除与对方协商以增加孩子抚养费的可能性。当夫妻关系破裂时,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何方,只要子女遭遇重大疾病并导致抚养方经济压力巨大,他们便有权与对方进行协商,分配医疗费用的负担比例或适当提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如果对方未能履行其支付孩子医疗费用或增加抚养费的义务,那么被抚养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孩子归属和抚养问题有关系吗
确实存在一些关联关系,详细情况如下所示:首先是关于不足两岁的孩子问题,通常遵循的原则是由母亲直接抚养照料。其次对于满两周岁但仍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小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可以提出抚养的要求。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中一方提出申请时可能会得到优先考虑:
(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的父母;
(2)小们在跟随该父母生活的时间较长之后,由于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对其健康成长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
(3)虽然该父母没有其他的子女,但是他们还拥有其他子女的父母;
(4)跟随该父母一起生活的小孩,对于他们的成长发育有着积极影响,而相对应的另一方则患有长期不能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风险较大的疾病,或者面临着其他会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他们也许并不适宜与此子嗣共同居住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之中,如若子女遭受命运不公,罹患严重的疾病,其相应的诊疗所需经费通常应该由父母亲共同承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法与另一方进行合理协商来进一步加大对子女的抚育照顾力度。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纽带断裂之时,无论子女的监护权最终归属于哪一方,只要子女不幸遭遇重大疾病,使得抚养方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压力,他们就有权利与另一方展开协商,商讨如何分担医疗费用或者适度提升孩子的抚养费水平。倘若对方未能尽到支付孩子医疗费用或增加抚养费的责任,那么被抚养方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