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损维修好后保险拒赔律师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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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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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车辆定损维修后保险公司拒赔,请律师的费用根据案件类型确定:无财产争议案件收费2000-30000元;涉及财产纠纷按争议净值比例收费;计时收费200-2000元/小时;反诉或重审案件费用可商议降低;风险代理费不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
车辆定损维修好后保险拒赔律师多少钱

一、车辆定损维修好后保险拒赔律师多少钱

(一)有关于无财产性质争议事件的计费标准为:每宗案件收费金额在2000元至30000元之间,允许上下浮动20%,然而若实际收取费用未能达到2000元,则按照最低限额即2000元进行收取。

(二)关于包含财产权纠纷的案件,收费按争议净值的比例规定如下:

次数区间净值比例1.净值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6%2.净值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5%3.净值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4%4.净值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3%5.净值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2%6.净值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1%7.净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0.5%同样,收费也可上下浮动20%,但若累计收费未达2000元,仍需按照最低限额2000元进行收取。

(三)计时收费标准如下:每小时收费金额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由律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并在上述范围内达成共识。

(四)如有反诉情况发生,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根据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处理,收费标准可参照原定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法律服务项目,此限制可不适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车辆定损需要多久

车辆的损失评估通常需时48个小时进行。若车辆受损情况并不严重,保险公司的勘验专家将有能力在短短12小时内完成对现场车辆的评估以及损失鉴定工作;

然而,如车主车辆受损程度较为严重,那么所需的鉴定时间将会相对较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针对汽车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和修复处理之后,如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相关款项,我们将根据不同的情形情况向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无财产争议的情形中,我们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至30000元不等;当涉及到财产纠纷时,我们会按照争议净值的比例收取服务费用;此外,如若采用计时方式计算费用,则每小时收费范围为200元至2000元不等;对于反诉或重审案件,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降低收费标准;至于风险代理业务,其代理费用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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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维修好后保险拒赔律师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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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车辆维修定损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车辆定损有哪些注意事项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发票和修理清单是为核实修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票据原件本身没有必须保留的必要,如果确实丢了,可以去4S店复印一下发票存根联,并让他们加盖财务专用章,一般保险公司会给理赔。注意点
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注意点
二:可协商定损金额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注意点
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二、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车辆定损可以根据4s店修复证据为准。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4S店与车主对车子定损及赔偿金额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需要有个的第三方机构来对车辆定损。物价局定损的程序每个省份的做法都不一样,但是也不会相差太多。如果涉及到调解或者诉讼方面的,交警队和就认定物价局的评估是唯一的证据。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应该怎样维修
[律师回复]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最后确定损失情况。但是,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个零件,不同种类的汽车零件的型号与价格都不相同。专业定损人员也常常由于信息掌握不充分而产生诸多困惑,感到无所适从,这已成为车辆保险业的症结之一。
  当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派员查勘定损。在此要特别强调一下时间问题,因为保约有规定,一旦超过报案期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的报案期限一般为24小时,即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报案者携带保单正本、保费付款收据、车辆行驶证、驾驶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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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保险拒赔怎么办
在营业性质的汽车维修场地进行汽车维护和保养过程中所引发的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这便是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责任的依据所在。在营业性质的维修场所内,无论是由于何种具体原因所导致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负有赔偿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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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维修,已经维修好,对方要求赔偿车辆折旧损失怎么说
[律师回复] 汽车在被撞尤其是撞得很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侵权方支付维修费用对汽车进行修复,车还是无法完全恢复到事故前具有的性能、安全性、整体技术指标等,更无法达到出厂时的标准,其舒适性、耐用性、驾驶性能等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拿到市场上交易时,车会因出过事故而相应的被降低价值。
但是,法律对侵权损害赔偿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一般概念上的财产损失是通过计算修补的费用,而车辆减值损失可能有市场交易的单据佐证,也可能只是价格评估鉴定部门的评估结果。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个案情况区别对待。对于事故碰撞比较严重的情况,经修复仍然无法完全恢复到事故前具有的驾驶性能、安全性、整体技术指标等,就应当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部位的关键程度、损害程度的轻重程度、补救成本付出的高低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对车辆贬值损失的支持及损失额的确定。而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车辆某些非重要、非关键部件的损坏,不影响其使用性能的,法官一般不支持。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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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投保了车损险,但车辆损失不大,不维修,吊车费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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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后维修费用谁出
对于小型交通事故,车辆修复费一般先由车主垫付。 先由保险公司鉴定损失并安排修复,车主垫付费用后凭维修发票向保险公司理赔。 若责任在对方,应由对方承担修理费用,无需车主支付。 保险人可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追偿,若被保险人未及时行使权利,第三方可直接向保险人索赔。 若被保险人未赔偿第三方,保险人不会赔偿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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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车辆折损费和维修费怎么赔
[律师回复]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  车被撞修车费由对方负担,如对方拒不支付,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交警定责,直接去,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全拉进来赔偿就行了。车被损坏不需要赔偿租车费。车辆出事故后,不要移动车辆,应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定损人员前来定损,根据定损结果进行赔偿。   (1)赔偿项目   1、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   2、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3、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赔偿额度  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财产损失赔偿中的直接损失有哪些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曰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是到哪里维修到哪定损还是先定损
[律师回复]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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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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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后维修费用谁出
对于小型交通事故,车辆修复费一般先由车主垫付。先由保险公司鉴定损失并安排修复,车主垫付费用后凭维修发票向保险公司理赔。若责任在对方,应由对方承担修理费用,无需车主支付。保险人可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追偿,若被保险人未及时行使权利,第三方可直接向保险人索赔。若被保险人未赔偿第三方,保险人不会赔偿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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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的车被别人追尾车屁股严重受损,现在我的车送去维修了,关于费用的问题子想请教车辆受损到4店定损的维修费谁出?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首先,对于赔付,你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你投保的保险公司。
然后让保险公司接案,现场戡查,核保且理赔。
对于是否走不走保险,不是对方说了算,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车险的赔偿需要以上程序走。
4店保险理赔流程;
一般流程如下:
1、机动车出险后报案
2、机动车到4S站维修
3、机动车车主或授权人、4S站接待员、保险公司定损员3方共同确定损失
4、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报告,机动车维修
5、车主提供相关资料给4S店。
6、车辆维修好后车主接车走人,授权4S店代为向保险公司索赔,赔款支付到4S店帐户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报案-查勘-定损-维修-理赔
报案:通知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4S店
查勘: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事故是否真实
定损:到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或有定损资质的4店定损
维修:修复损失车辆
理赔:提供相关单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核赔通过后进行赔款。
理赔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无人伤的事故理赔所需单证:索赔申请书、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如有诉讼)、修车发票、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等。以上是车主必须要准备的。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反复劳顿。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车辆所属的销售服务店,服务店会帮助和指导车主如何处理、保护现场、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事宜。
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如果车主选择在4店进行维修,那么以上的事宜4店都会协助您解决,为车主节省时间及经历。对于可以代办理赔的事故,维修后车主可以直接提车,4店负责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最后提醒,部分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就算是真的进行私了也要留证据或协议。
汽车保险理赔须知;
1) 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
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
保全期内发生了车辆损坏,应该怎样维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保全期间损坏的怎么办 1、对保全的车辆没有扣押至相应的地方妥善保管。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没有及时得到赔偿款的情况下对肇事车辆提出保全申请,法官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但有的虽然在裁定中写着扣押至某某,而实际却还在公安机关暂扣的露天停车厂停放。保全后不管不问,一直到案件审理完毕后一并移送执行。案件从保全到审结往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有的甚至要经过上诉、申诉等程序,而保全的车辆长期停放在露天停车厂内,风吹雨淋,车辆损失很大,特别是货车,其价值因存放而遭受的自然损害的损失也是不言而喻的。由于近年来我国的车辆价格一直处于逐年下跌的趋势,因此肇事车辆在扣押期间因车价下跌也造成了车辆贬值。因被保全而扣押的肇事车辆中,由于交通事故而损坏的车辆,在扣押后造成不能及时修复,还有造成报废可能,从而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另外许多车辆在肇事前都预交了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等各项税费,若将其长时间的扣押,将给车辆所有人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又因车辆本身使用是有年限的,而扣押期间车辆虽未使用,但客观上减少了车辆的使用年限,从而使车辆本身价值下降,给车辆所有人造成极大的损失。 2、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无法委托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凡需要委托执行的,委托应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委托手续,超过此期委托的,应当经对方同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案件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委托规定》) 第二条 第四项还规定:“案件在审理中已对当事人在外地的财产进行保全,异地执行更为方便的,可以不委托执行。”执行案件委托出动后,其他会根据其两项规定进行审查。如果自立案后超过一个月或者尚未对在诉讼中保全的车辆进行处置,案件很快就会退回来。因此,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在外地且已对其车辆进行保全的案件往往无法进展。如果自立案后一个月内将案件委托出去,而保全的车辆没有时间处理,保全的车辆不处理,剩余的执行标的额就无法确定;如果按程序把保全的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而被执行人在外地,无论是评估报告或者裁定的送达都需要用公告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等保全车辆处理完毕无疑已超过一个月;如果不将案件委托外地执行而是本院去外地执行,有的跨省、市,加之当地不积极配合,财产难找,人难寻,花费大量实际费用常劳而无果,使案件长时间得不到执结。 3、解除保全车辆有失公平。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的车辆在没有执行的价值的情况下,当事人无奈提出解除保全车辆的申请要求将案件及时委托被执行人所在的人民执行。也按此请求依法裁定解除保全。虽然案件及时进行委托,但无论是对于申请人和车辆所有人来说无疑有失公平。比如:李某与赵某交通肇事赔偿执行一案,诉讼中李某申请将赵某所用的农用三轮车保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保全车辆仍在公安机关暂扣的露天停车厂停放,据勘察该车现价值三千元,而公安机关认为,该车停放时间较长,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交吊车费、车损评估费、看管费等共计四千元。保全车辆已是无可执行的价值,申请人也只好选择申请放弃。这对于双方极不公平,申请人申请保全却保而不全,车辆所有人本有价值的东西却失去原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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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拒赔车辆维修费怎么处理
面对机动车险保险公司拒赔,可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报告、维修发票等。随后,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明确拒赔理由。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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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车辆损害可以要求事故责任赔偿吗
[律师回复] 咨询:我的一辆营运货车三个月与一辆自卸王相撞损毁,经事故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经过一个半月的维修,车辆已经恢复营运。但对方仅支付了维修费用,对我的车辆在修理期间无法营运所造成的损失却拒绝赔偿。请问:我可以就该停运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吗律师答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不仅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造成人身伤亡的损失,也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在维修停运期间所产生的损失。至于停运期间的具体损失数额,你可以提供事故发生前三个月该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获得的平均营运收益的相关证据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请求比照同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利润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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