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起诉我怎么办
积极应对诉讼程序。
其次,务必要尽可能收集证据,尤其要重点关注对方提出的费用请求以及费用计算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即仔细评估对方的索赔主张是否合理可信。若对方并未将贵司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建议您考虑请求对方追加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便保险公司能够依照法院最终判决的理赔金额进行赔偿。关于赔偿数额的详细计算规则如下:
1.医疗费用:按医院在处理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必然开支进行计算,并以相关收据为依据进行支付。若案件结束后仍需继续接受治疗,则按照治疗所需的必要费用给予相应的赔偿。
2.误工费用:若当事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按照其因误工而导致的固定收入损失进行计算;对于收入水平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情况,则按照三倍进行计算;如无固定收入,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4.护理费用:在伤者住院期间,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按照误工费用的规定进行计算;若无收入,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用: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期限为二十年。
然而,对于五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期限便减少一年,最低不得少于十年;而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则仅需赔偿五年。
6.残疾用具费用:由于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器具,因此可凭医院出具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进行计算。
7.交通费用:按照当事人实际所需的费用进行计算,并以相关收据为依据进行支付。
8.住宿费用: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进行计算,并以相关收据为依据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就原告的诉讼状进行深入解析,详细搜集有效证据,认真揣度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斟酌后可考虑将保险公司归为被告之一。赔偿的内容包含了医疗治疗、误工损失、住院伙食补贴、护理照料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等等,其具体的计算法则参考如下:依据医院开具的收据、收入损失情况以及平均生活费用等数据来确定。同时,残疾辅助器具及交通住宿费用亦应纳入考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