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符合理赔但他不赔怎么办
倘若您提交了保险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予以拒赔或延迟赔付,那么此时此刻,您有权采取下列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审慎阅读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与细则,明确您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义务;
其次,积极与保险公司展开沟通与协商,同时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及资料,以支持您的理赔主张;
再次,若协商未果,您可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对方给出处理意见,并且妥善保存所有投诉的相关证据;
最后,若投诉仍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诉,请求他们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这些保险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各大保险业协会以及各类保险公估机构等等。当然,在上述所有手段均无法奏效的极端情况下,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您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提交完保险索赔请求之后,倘若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或者产生了赔付延误的现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请务必详细查阅您所购买的保险合同,以便清晰地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其次,您需要积极主动地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为您的理赔请求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作为支撑;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向该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者申诉,请求他们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公正的裁决;最后,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