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车被撞走保险不赔折旧费吗
车辆折旧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畴之内。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原则通常遵循“填补损失”的准则;而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仅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车辆受损及人员伤亡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与此同时,车辆折旧由于并非直接损失,因此,在大部分情形中,保险公司对此类索赔仅采取不理会的态度,赔付事宜需由事故肇事方及其被撞车辆所有人等多方面通过平等、自愿的方式予以解决。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新车被撞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吗
在购买的新车遭受不幸撞击之后,车主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折旧费方面的赔偿。在具备充足依据,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是会选择支持其关于折旧费赔偿的诉讼请求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项费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应视为直接损失,因此无论是在投保的交强险还是商业险中,都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和赔偿条款。因此,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妥协方案,便需借助司法途径加以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必须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事故车辆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整体价值已经下降,这就需要涉及到司法鉴定环节,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事故车辆的折旧费用是无法通过保险公司得到理赔的。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保险理赔遵循着以弥补实际损失为主导原则,而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仅仅针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以及人员伤亡进行补偿。由于折旧并非直接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往往不会对此类费用进行赔偿,需要由事故双方以及被撞车辆的所有权人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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