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营运保险赔不赔
在使用非运营车辆进行货物运输过程中,若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事件,相关的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此类情况不予理赔。
至于何谓“非法营运”,其实质是指未能遵循法定程序取得营运权而实际从事营运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领取相关营运证件,或者超越了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业务行为。
然而,如果没有涉及到任何金钱交易行为,或者无法证明存在金钱交易行为,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未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如涉及违法所得,将依法予以没收,同时还需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则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营运最低罚款多少
关于非法运营所应承受的最低惩罚额度,这将根据实际情形来具体裁量。即最高可罚三万元,低以违法收益的两倍到十倍作为下限罚金处理,具体详情列举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规,若未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资格而擅自经营此行业,则须由县级以上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立即责令其停止进行此类经营活动。
其次,对已经产生了违法所得者,应当没收其非法获利,同时处以违法所得的两倍以上及至十倍之内的罚款。
再者,若是无任何违法所得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下,那么将需面临三万元起至十万元止的罚款处罚。
最后,对于那些行为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营运用车在运输过程中遭遇交通意外事故时,投保的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依据相关条款进行拒赔处理。非法营运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授权,或者未取得相关合法营运证照及超过核定业务范围开展的营业活动。如果没有充足的金钱交易证据来证实该行为属于非法营运范畴,那么就无法认定为非法营运。对于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停止营业,扣押违法所得,并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